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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是指本国的公民和其他国家的公民(包括无国籍人、双重国籍人)之间的婚姻。在中国,指的是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办理的结婚、离婚或恢复结婚。在我国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外交流日益频繁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的例子也越来越多。可是由于国籍和身份的不同,外国人和中国人的结婚登记就会有一些特殊之处。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如何申请在中国结婚呢?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如何申请在中国结婚?
王涛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由此可见,中国公民同外国人或者特别行政区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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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涛律师补充:
结婚登记的外国人提供材料:1.本人护照和有效签证;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3.如果双方都为外籍人士,一方应出示在华长期居住证明;4.经中国驻国外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也叫单身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单身证明);5.离婚或丧偶的外国公民还需提交经中国驻国外领事馆认证的离婚判决书或死亡证明。登记结婚时不要将离婚证或前配偶死亡证明的原件交给民政部门而提交经中国领事馆认证的判决书或死亡证明, 原始的离婚证或前配偶死亡证明留存备用;6.结婚双方合拍的结婚证件照片三张。
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提供材料:1.居民身份证。2.本人的户口簿(户口卡上婚姻状况一栏应与实际婚姻状况一致,不一致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集体户口须本人户口卡原件及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
以下类型的中国公民不允许与外国人结婚: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