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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追光的新作《长安三万里》在院线热映。影片从晚年高适的视角出发,回忆了盛唐诗坛的华彩乐章。影片从安史之乱后期开始讲起,对唐代的士兵军旅也多有展现。盛唐时期军人的豪迈荣光与中唐以后面对叛军的无力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让我们不禁好奇,在唐朝当兵是什么感受?安史之乱后,为何唐军的战斗力暴跌?
其实,如果你在唐前期,那很幸运,一人当兵全家光荣,待遇不错,生老病死都有人管,打仗残废了也能活下去。但如果在中唐以后,那很不幸,一般士兵不比乞丐和农奴强。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唐朝当兵的感受。
(资料图片)
一、唐前期的士兵地位
唐朝以武立国,重视武备。唐朝初期承接西魏周隋的府兵制,在全国建立军府(唐高祖时称骠骑府、东骑府,唐太宗时改称折冲府),分上、中、下三等,有800—1200人。唐高祖规定:21岁-60岁的男子为成丁,统统编入军府,是征兵的对象。如果家境太贫寒,58岁的时候就可以不再被征召。712年,唐玄宗提高了征兵年限,以25岁为起点。唐初实行的府兵制并非全民皆兵,规定一家如果有三个男子,则一人点为府兵。成为府兵的人有了两个户口,一个是民户口,户籍挂在地方州县,一个是军户口,户籍归属折冲府。这些人平时各干各的事,一遇战事,到军府集合。想逃兵役,不可能的,所谓“可汗大点兵。军书十二册,卷卷有爷名”就是如此。
此外,贵族子弟也得当兵,但有一定恩赏。比如五品以上子弟当兵可以不去边关而是到皇宫当宿卫,他们离皇帝近,晋升快,是将领和皇帝近臣的来源,所以颇受官僚们喜欢。
唐初,军府设置很不平衡,大体上以长安、洛阳为核心,关内、河东、河南三道占据了全国军府数量的一半。这三道中又尤以长安所在的关内道军府最多。太宗时期,关内有288个军府,每个军府按1000人算,仅关内就可征兵28.8万人,能粉碎地方一切叛乱;龙兴地太原所在的河东道有164个军府;洛阳所在的河南道有92个;其余诸道最多的是河北道46个,最少的是江南道5个。高宗、武则天时期,唐朝府兵制迎来全盛,全国府兵共60万人。
二、唐初一般内地士兵的待遇
在这里我们只从基层出发,看看唐初一般小兵的待遇。府兵制的经济基础就是均田制。唐初给士兵授田,唐高祖624年规定,男子4岁为小,16岁为中,21岁为丁,60岁为老。又规定5尺为1步,240步为1亩,100亩为1顷。丁男、中男皆授田1顷,残疾者则授田40亩,寡妇授田30亩。所授之田,2/10为永业田,可永久自留;8/10为口分田,人死则退还国家。
在均田制前提下,唐朝对服役军户实行优待。首先,优待烈士子女,如果军户死于战阵,其子女可继承烈士的1顷田产,不用退田。其次,军户“为王事没落外藩者”,其子女也可以不退田。注意这里的“没落”,可不一定是牺牲,也可能是失踪,牺牲和失踪是两个概念,即便今天牺牲的烈士和失踪的士兵抚恤也是不同的。但在唐初,二者被一视同仁。第三,如果士兵在战场受伤致残,不能再承担兵役,也不能把他当作残疾人士看待,不能削减他的授田,他依旧可以使用1顷的土地,并不再承担兵役。
在以上授田的规定下,军户自备武器,每个军户都要准备弓一把、弓箭三十支、胡禄一个(箭囊)、横刀一把、盔甲一副,并准备麦饭九斗、米二斗。当然武器盔甲不能放在家里,而是储备在所在军府的武库,战时或军训时开库才能领取。粮食则是平时上交,军府发给粮票,到了服役的时候,凭票供应。如果按每人每天三升主食来算,上交的粮食可以保证一个一般军士约40天的口粮。但打仗怎么可能一个月就打完,所以完全按条例规定做事的军户,只能是内地驻防兵,他们的任务就是到所在地的府城驻防,这被称为 “番上”。
三、唐初边军的待遇
和内地离家近只需服役旬月的内地驻防兵不同,边军可是长年驻扎边关,根本不可能经营田地,也不可能指望40天的口粮过活。
至天宝初期,全国边军有49万,他们和内地府兵不同,待遇一般。边军俸禄由粮食、军装、杂赏三项构成。粮食的供应全靠国家,其中一个一般边军每年领取粟12石,盐、酒、醋则根据所在地情况定量供给。领取春装一套,包括长衫一件、汗衫一件、裤子一条、半臂一件、裹头巾一个,以及鞋、袜各一双;冬装则包括棉袄一件、棉裤一条、裹头巾一个,以及鞋、袜各一双。以上诸物只能满足一个士兵的日常生存,真正盈利还需要杂赏。杂赏没有定量,是给士兵完成任务的奖赏。
虽然边军账面待遇满足了一个士兵的日常生存,但边地天高皇帝远,镇守大将掌握一切生杀大权,所以士兵经常受到边地军将的盘剥。《旧唐书》就说:边军“常有冻馁之色”,而边军将帅却“有三倍之益”。
四、募兵制下的小兵待遇
吕思勉在《隋唐五代史》中说“唐代府兵之废坏,实由其遇之太薄”,可见府兵待遇差是府兵制瓦解的一大原因。唐建立府兵,本意是在隋末战乱、人口大量减少背景下保证兵员。但随着经济发展、人口恢复,能被授田的土地减少,勋贵又大量兼并土地,进入中期以后,均田制崩坏了,其重要表现就是府兵不能得到授田,当兵的地位直线下降。唐中宗时期,出现了“卫兵三日不食”,这里的卫兵是指守护京师的军队,连中央京军都三天吃不上饭,可想地方一般士兵的待遇会如何。唐睿宗时期,辛替否说府兵“多无衣食,皆带饥寒”。
随着府兵制瓦解,募兵制兴起,他们被称为“长征健儿”。但募兵之下又催生了节度使做大,最终引发了安史之乱。安史之乱后,唐朝节度使(也称藩镇)林立。这些藩镇分河朔型(割据一方,名义上听朝廷,但朝廷无法干涉藩镇内务)、防御型(亲朝廷,主要防御河朔藩镇)、边疆型(朝廷直辖,防御西北蛮族)、财源型(亲朝廷,都在东南,负责给朝廷提供物资)。不论什么型藩镇,都实行募兵制,军饷都由朝廷供给,只不过河朔型和防御型的军饷是本镇赋税不上交朝廷直接转为军饷;边疆型和东南型则由朝廷拨付饷银。
藩镇主要作用在于军事,所以藩镇麾下军队分三种。一是亲兵(称为牙兵),是职业兵,就负责训练,这些人待遇最好,最为跋扈,甚至能杀节度使另立新主,其数量各藩不同,一般在1000至10000左右。二为牙外兵,是拱卫节度使所在城池的军队,类似拱卫京师的京军,其数量约为节度使兵力的1/3,也是职业兵,但训练强度和程度低于牙兵。三是外镇兵(也称州兵),是节度使治下州府的州府兵,人数最多,是最一般的士兵,他们平时务农、闲时训练、战时出征,出征时藩镇负担部分口粮并支付少许工资。这三种士兵都是募兵,账面工资都是“给春冬衣,并家口粮”。但在实际领取上,牙兵自然是足额足饷,甚至有额外恩赐;牙外兵工资也勉强充足;而州兵则是被剥削的对象,待遇经常被拖欠。所以《全唐文》说“至于兵募……皆食不充腹,衣不蔽形,流浪不归”,充分显示了募兵之下一般士兵的待遇。
文史君说
在唐代当兵,要分时候,如果是唐初,百业兴盛,那么很幸运,当一个小兵也是不错的。唐初的制度甚至规定,军士500人要配医生1人,如果士兵生病不能得到及时医治,主将和医生要挨40鞭;如果士兵因为医疗不及时而死,主将还要被判以徒刑1年;如果医生不好好看病或不给士兵草药致士兵死亡,也被判徒刑1年。此外,每座军营还要设一个专门照看病人的“官人”,负责巡视病号餐,每天向有司报告病人情况。如果病人有力气,在行军中可派同伴一人随其一起行军,如果没力气则要派毛驴一头以为代步。在每次出征之前,朝廷要给每个士兵预备感冒药、疟痢药、刀伤药等各种草药或膏药共50份。在均田制下,可见当一名士兵的福利很不错。但玄宗以后,以上要求都不能得到完全的落实。这也展现了唐朝由盛转衰的无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