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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升全区法院行政审判质效的工作意见》,从进一步规范行政案件受理、大力加强诉源治理、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等六方面提出19条具体工作举措,全力提升行政审判质效,进一步推进全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意见》强调,全区各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认识提高全区行政审判工作质效对于保障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司法权威,推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率先突破的重大现实意义,不断增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意识,切实解决制约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发挥的问题,更好地推动全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行政审判部门要加强与立案部门的沟通协调,统一对立案标准的认识,加大诉前指导,中、基层法院要强化立案阶段对起诉条件、诉讼请求的释明引导,引导当事人正确依法维权。要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民法院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意见》,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解纷方式分流机制,加强诉讼与非诉讼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解纷方式分流。
《意见》明确,全区各级人民法院要通过强化府院良性互动、改进司法建议工作、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等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工作。要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作用,力争委派案件的30%实现实质化解。要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每季度向同级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通报辖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发挥行政应诉对依法行政的促进作用,助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意见》要求,全区各级人民法院要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全面检视行政审判质效情况,补短板、强弱项,采取切实有效举措,提升行政审判质量、效率,努力使“一审案件结案率”“一审案件撤诉率”“一、二审案件服判息诉率”等指标稳步提升,力争在全国的排名有明显优化。要大力提升一审案件质量、效率,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完善简易程序文书样式,注重结合个案案情,主动依职权展开调查,积极查明关键争议事实,加大判后答疑和释法析理工作力度,努力提高一审服判息诉率,坚决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切实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要切实发挥审级监督作用,强化对指令再审、发回重审案件的跟踪督促,监督下级法院依法纠错。要建立统一裁判标准机制,避免“同案不同判”现象,促进行政审判规范化,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