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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的说,应该是到被告的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还可以在借款合同履行地或钱款支付地法院起诉。
和被告打欠债官司,需要到被告的户口所在地起诉被告吗你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需要你的欠款纠纷是因为什么而欠的款,如果是因为买卖合同等合同而欠的款项可以到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欠款的人不是他现在居住地方的户口,可以向他现在居住地的法院起诉他吗可以 民事诉讼的起诉一般由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因合同纠纷、侵权行为引起的诉讼,也可在合同履行地、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欠款人是外地的,我可不可以到我的户口所在地去法院起诉,欠款人只能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户籍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户籍是指公民常住地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就是公民在其户籍所在地以外连续、长期居住的地方。一般认为,当事人最后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公民在户口迁出地至异地之前没有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原户口所在地为居住地......更多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在人民法院管辖。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户籍所在的居住地,公民户籍所在地,是指公民的长期户口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公民在户籍所在的住所地外连续、长期居住的地点。一般认当事人最后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公民在其户籍迁出至入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原户籍所在地为......更多
恩呢,必须告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处理,可以起诉吗遇到欠钱不还的人,应及时向法院起诉。欠钱不还,是借款民事纠纷,属于法院主管管辖,而非公安机关管辖。对方欠钱不还,向法院寻求救济的方式有两种:1.提起诉讼,写起诉状到法院进行立案;2.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方式来维护权利。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明确,债权人有比较充分的证据,如有欠条、借据等......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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