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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生活中,由于人们的法律意识还不是很强,导致自己订立的遗嘱在效力上会存在一定的瑕疵。那么,遗嘱中处分了他人财产,该遗嘱还是有效的吗?
网友咨询:婷婷是我的朋友,她的爷爷去世前留下了遗嘱,遗嘱中将婷婷爷爷和奶奶生前共同的财产一并做出了处分。现在婷婷的奶奶还健在,婷婷的姑姑要求按照其爷爷的遗嘱来继承遗产。想问的是,婷婷爷爷的遗嘱中处分的其奶奶的财产部分,是否有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葛祥泰律师解答: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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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为无效。
所以说,遗嘱中处分了他人财产,该部分内容是无效的,但是不影响遗嘱中其他内容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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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祥泰律师解析:
遗产的范围只限于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公民立遗嘱时只能对自己的合法财产享有处分权,如果对不属于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就属于无效处分,就会引起该部分内容失效。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因处分他人财产而导致部分无效的常见情形就是处分了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而导致无效。比如说,丈夫写遗嘱将与老伴共同所有的房屋留给儿子,妻子又将没分家,一家子共同盖好的房屋写遗嘱留给儿子,都将因无权处分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
《继承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践中,多有夫妻一方在订立遗嘱时,将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全部遗产进行处分,导致遗嘱无效。
所以说,遗嘱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并不影响遗嘱其他有效部分的效力,有效部分按照遗嘱规定的继承,无效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