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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时不需要得到债务人的许可,但是要告知债务人。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资料图)
第五百五十四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二、债权转让如下办理手续:
1.签订协议。
债权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后,应当形成债权转让协议。
2.通知债务人。
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不发生效力。
3.有些转让债权的行为需要办理有关手续。
三、债权转让后起诉状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和联系方式,法人写明法人全称、住所地、法人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职务、地址,律师则写明所在律师事务所即可;
2.有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
3.有起诉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
5.当事人签名盖章和签署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