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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李慧)8月30日,临近中午饭点,在浙江平湖某广告公司工作的李女士照例打开手机外卖APP,搜索附近美食,选择无接触配送下单,通过后厨直播,李女士可以实时看到外卖的制作过程。三十分钟后,外卖被送至公司前台。李女士的午餐用纸袋包装着,封口处的一枚封签犹如一把“安全锁”。
3月,平湖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的检察官发现所点的一份外卖用塑料袋包装,仅简单打了个结,密封效果近乎为零。外卖食品没有封签,在配送过程中被污染了怎么办?“根据2022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规定,外卖商家应当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使用订书钉、透明胶等简易封口的不作为外卖封签。”显然,外卖商家未使用封签对外卖封口的行为已经违反了该条例规定。这种情况是不是个例?
随后,检察官利用“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征集线索,短短3天时间,就收到了10余条线索。其中一位志愿者的留言又让检察官发现了新的问题。“我点的这家外卖显示了阳光厨房,按理说应该能看到外卖的制作过程,结果人家的摄像头正对着油烟机。”
按照《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外卖商家应当在经营者信息页面的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
针对上述线索,检察官展开调查,在网上取证的同时,结合实地走访调查、询问骑手等方式,查实有5家外卖商家存在外卖未贴封,8家外卖商家阳光厨房不阳光等问题。调查还发现有食品经营者实际经营场所与外卖平台公示的经营场所地址不符及营业执照正本没有放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等问题。
网络餐饮服务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此,5月,该院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对上述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未使用外卖封签、阳光厨房落实不到位等行为进行查处;在辖区内开展外卖餐饮食品安全检查。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随即开展排查,对涉事的外卖商家进行行政处罚,将排查中发现问题的商家列入重点检查对象;约谈外卖平台代理商,要求平台强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引入社会力量,聘任平湖市首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20人。截至8月底,该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已开展线下检查2069家次,发现问题单位528家次,整改528家次;线上巡察30家次,发现问题2家次,整改2家次。
“食品安全是民生大事,我院将继续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持续监督,让外卖餐饮真正让人放心。”平湖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