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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器人“云小仲”亮相现场,展示仲裁立案、法律问题答疑及仲裁数据统计等功能,新颖的宣传形式,一下子吸引住了现场观众。
日前,中山市司法局东区司法所携手广州仲裁委员会中山分会,在远洋大信商圈开展了一场“‘香山法苑’法治宣传进社区”活动,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资料图片)
近年来,以互联网为平台的新业态迅速兴起,从事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网约车司机等工作的新型从业者越来越多,他们在城市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因为工作的特性,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的权益保障面临着新的挑战。
今年以来,中山市司法局加强部门联动和市镇共建,紧密围绕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的法治需求,打好权益保障、纠纷化解、法治宣传等法治“组合拳”,不断提升新兴领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增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法治获得感。
中山市司法局东区司法所携手广州仲裁委员会中山分会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未签劳动合同
仍被认定劳动关系
蒋某是湖南骑骑共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其间该公司未与蒋某签订劳动合同。因产生纠纷,今年2月,蒋某向东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申请赔偿金。
双方虽然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从蒋某提供的工作记录及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可以推断,蒋某在职期间接受公司管理,受公司支配进行工作,双方已经形成了较强的人身隶属性,而且蒋某提供的劳动是公司的业务组成部分,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多次与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直接沟通,向其宣传普及劳动法律法规及现行工伤保险待遇等相关政策。最终,经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同意一次性向蒋某支付相关赔偿款人民币1.5万元。
蒋某的维权行动,是新业态新就业人群劳动争议的一个典型案例。
中山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实中,很多用人单位常常通过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签订合作协议、劳务协议、雇佣协议、承揽协议等,来规避自身理应承担的用工主体责任。如果经审查发现,劳动者在实际劳动中与用人单位存在人身隶属性等劳动关系特征,那么仍可能将双方的用工关系认定为劳动关系,假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中山市司法局提醒,新业态用工单位应审慎梳理本单位工作人员关系属性,及时与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工作人员签订合同、缴纳社保,更好地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利用人民调解
畅通多元解纷“快车道”
如何有效化解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日益增多的矛盾纠纷?
今年以来,中山市司法局加强部门联动和市镇共建,紧密围绕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的法治需求,打好权益保障、纠纷化解、法治宣传等法治“组合拳”,不断提升新兴领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增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法治获得感。
积极构建“线上+线下”全方位、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广泛运用“法润中山”微信公众号、“中山智慧法援”“中山公共法律服务”小程序等线上媒介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咨询和预约服务。开辟新业态从业人员法律援助申请绿色通道,简化申请流程,推进零推诿、零障碍、零距离、零超时的“四零”法律援助服务。1—7月,共办理涉及新业态新就业人员纠纷法律援助案件9宗,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提供法律咨询107人次。
依托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中山市司法局向快递工作站点、物流园区、重点商圈等新业态新就业群体集中场所派出调解人员,畅通多元解纷“快车道”。
今年1—7月,为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派出人民调解员410多人次,深入一线摸底排查走访1267人次,及时化解涉及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纠纷96宗。如2月,经西区司法所组织调解,圆满解决西区非凡网络培训公司50多名学员因课程“货不对版”到市信访局信访,要求退还学费的群体性事件,及时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同时,中山市司法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场监管、人社、交通、工会、工商联等职能部门,依托基层镇街暖蜂驿站网格,收集了解新就业群体法治需求,聚焦新就业群体关心的劳动关系、交通安全、工伤认定、合作纠纷、技能提升等问题开设专题普法讲座。今年1—7月,深入物流园区、重点商圈等新业态新就业群体集中场所开展普法宣传活动70多场次,惠及新就业群体3000多人次,持续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