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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珠海市司法局联合,率先在全省出台《展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下称《实施意见》)。珠海继2018年在全省率先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后,又一次走在全省前列,推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向纵深发展。统计数据显示,5年来,珠海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9244件。
(资料图)
五大亮点
推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
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条件,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2018年,珠海市司法局全面推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
据介绍,此次《实施意见》包含五大亮点——扩大覆盖范围,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明确部门职责,提升工作衔接效率;落实权益维护,确保实现有效覆盖;保障律师权利,切实履行辩护职责;调动律师资源,提高刑事辩护质量。
具体而言,《实施意见》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从审判阶段进一步扩大到审查起诉阶段,并扩大刑事案件通知辩护范围包括重罪案件、控辩双方有争议的案件、案情重大复杂的案件;明确各相关部门在通知辩护、跨区域调配律师等方面的工作职责,理顺沟通衔接机制;明确对不属于检察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提供免费刑事辩护的案件以及犯罪嫌疑人拒绝刑事辩护的案件,由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等法律帮助等;同时,提出充分保障律师的知情权、阅卷权、会见权等执业权利;并提出组建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库,统筹调配律师资源,深入挖掘刑事法律援助人员潜力,进一步充实队伍力量。
“《实施意见》的出台,是珠海市司法局积极发挥法律援助服务保障司法公正职能,持续在改革力度、管理准度、工作速度上下功夫,推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的重要一环。”珠海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引领示范
律师参与有保障
长效机制谋发展
“说到底,是要让当事人得到更公正的判决。”广东莱特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培芸颇有感触。2021年,在一宗刑事案件中,余培芸被珠海市法律援助处指派担任辩护律师,她依法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案件最终入选广东2022年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
如今在珠海,更多像余培芸一样的优秀律师,正参与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中,维护司法公正,彰显公平正义。
5年来,珠海市司法局聚焦律师资源保障不足、律师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在全市两级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2个,挑选443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组建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库,建立了严格遴选、培训和考核机制,确保刑事辩护实效。
与此同时,该局联合财政部门印发《珠海市法律援助事项补贴标准》,大大提高了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审判阶段补贴标准。
制度引领,机制为要。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珠海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加大改革力度,释放出强劲的示范效应。
早在5年前,珠海市司法局就在全省率先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其他部门制定了珠海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同解决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的职能作用,珠海于全省出台首个《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同步在全省首创刑事案件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双向保护机制,实现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以及被害人的未成年人家属法律援助“零门槛”,珠海市法律援助处因此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持续完善的机制与办法,将有效提高律师参与热情,同时也将为珠海律师提供良好的锻炼机会,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长期从事法援工作的珠海律师代表胡俊杰说。
下一步,珠海市司法局将发挥已有机制成效,通过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更全面、更有效的律师辩护和法律帮助,让每一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人都能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