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备2022018928号-30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提供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费用。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的程序是如下的:
1.当事人委托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提供鉴定需要的材料,缴纳鉴定费用;
3.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进行鉴定;
4.鉴定结果确定后,领取伤残鉴定报告。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七十六条规定,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评定、评估。财产损失数额较大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效期是30日,超过30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找法网提醒您,伤残鉴定的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也可以由当事人自己自行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