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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劳动仲裁逾期不予受理什么意思?
随着劳动关系的日益纠纷,劳动仲裁也成为了许多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劳动仲裁部门却经常出现逾期不予受理的情况,这让许多劳动者感到困惑。那么,劳动仲裁逾期不予受理什么意思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资料图】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劳动者因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请求劳动仲裁机构就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而劳动仲裁部门作为争议解决的核心机构,其职责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地处理劳动纠纷。
那么,为什么劳动仲裁部门会出现逾期不予受理的情况呢?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仲裁部门应当在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如果劳动仲裁部门在五日内未作出决定,则视为受理。但是,如果劳动仲裁申请书存在一定情形,劳动仲裁部门可以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来说,劳动仲裁部门逾期不予受理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不符合仲裁条件:例如,劳动仲裁申请书未注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等信息,或者与劳动纠纷无关等情形。
2. 超过仲裁时效:劳动仲裁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如果超过了一年,劳动仲裁部门将不予受理。
3. 滥用仲裁:如果劳动者以非法手段恶意申请仲裁,或者仲裁申请书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仲裁部门也会逾期不予受理。
4. 劳动仲裁部门职权范围外:劳动仲裁部门在处理劳动纠纷时,如果超越了其职权范围,则有权不予受理。
那么,对于劳动仲裁逾期不予受理的情况,劳动者该怎么办呢?
首先,劳动者可以在劳动仲裁逾期之后的十五日内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撤销逾期受理决定,并重新提交仲裁申请书。
其次,劳动者可以自逾期受理决定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劳动仲裁部门受理劳动仲裁申请。
最后,对于劳动仲裁逾期不予受理或者驳回仲裁申请的,劳动者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劳动仲裁部门的决定,并重新作出决定。
总之,劳动仲裁逾期不予受理可能存在多种情形,劳动者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