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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制网讯(记者 张世杰)记者从7月6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扎实推进我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在出台《河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同时,我省将构建具有河北特色的“1+40+X”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体系,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据介绍,为构建具有河北特色的“1+40+X”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体系,我省在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中,将围绕一个核心目标,把握两个关键节点,重点实施三项举措。一个目标,就是在今年年底前,全省普遍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基本实现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为实现这个目标,需要把握好两个节点:一是今年8月底前,40家省直牵头部门要全部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制定完成本系统的行政裁量权基准;二是在今年10月底前,各地的市级执法部门要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补充制定市本级的行政裁量权基准。我省将全面建立以《办法》牵总,以40个省级规范性文件配套,以各市级规范性文件补充的,具有河北特色的“1+40+X”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体系。
同时,我省还将通过“训+督+考”,保障行政裁量权基准的严格适用。我省将组织开展全省范围的行政裁量权基准业务培训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熟练运用行政裁量权基准解决执法问题的能力;组织开展行政裁量权基准专项督察,对各级各单位严格落实《办法》、规范适用裁量基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列入全省依法行政考核范围,鼓励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监督和执法评议,促进行政执法等工作质效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