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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自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
【资料图】
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法律快车提醒您,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对方前可以撤销,但是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就不能撤销了。合同解除的效力一般采取到达主义,即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期限和要求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1.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事实;
2.当事人违约等导致发生合同解除权的事实;
3.合同中约定的合同解除权;
4.绝对明确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5.对对方违约责任追究的权利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