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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需要带内地居民需要双方本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离婚,只需要三十天即可办理协议离婚。
(相关资料图)
办理协议离婚去民政局需要带: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
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办理协议离婚需要三十天。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事宜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准备好了相关材料,可到民政局办理,经过民政局审查没问题后,最快的可在三十天后办理完毕,领取离婚证。
法律快车提示,民政部门受理以后从申请开始算30天,这30天是自然日、不是工作日,但如果赶上节假日,从节假日结束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算起。30天离婚冷静期满后,也就是至少第31天,双方才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这期间如果一方反悔、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协议房产过户期限没有限制,关于双方离婚后,取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何时办理过户手续,法律上没有严格的规定。
双方在协议离婚时,若协议离婚后房产由一方过户于另一方,此种情形下,如果双方在协议签署后均无二意,对方也愿意配合办理过户手续,那么按照正常的程序递交材料就行了;如遇对方不配合,协议确认的房屋归属人可通过诉讼或仲裁(若有有效的仲裁协议条款)方式解决争议,即以对方违约为由,请求对方按照协议约定履行配合房产过户的义务,在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如果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常法院会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房管部门在收到通知书后即会根据相关流程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