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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安网7月06日讯(通讯员 李瑶瑶 陈晓露)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高效便捷化解矛盾纠纷,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案金额达230余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款纠纷,既妥善化解了矛盾,又为企业纾解了一时之困,实现了整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共赢。
原告某建设公司(甲方)将其承建的某小区项目分项工程分包给被告某销售公司(乙方),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分包工程项目,约定施工面积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实际施工量结算单为准,按月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付至工程量的85%,余款在6个月内付至工程量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工程量结算必须在验收后一个月内核对完成,否则视为甲方对乙方所报工程量认可,甲方负责按时按量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民工工资,因甲方原因未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材料款影响进度和产生纠纷均由乙方负责。2022年8月7日,案涉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双方于2023年3月结算完毕,总工程款为450余万元,已支付210余万元,被告尚欠原告工程款236万余元未支付。
案件受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因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无力全额支付欠付工程款。经双方核对,被告对工程款结算及尚欠工程款数额没有异议。
考虑到被告企业的实际情况,承办人经过耐心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确认欠付工程款,并约定工程款于3个月内分三期履行完毕。调解协议同时约定,因本案产生的诉讼费用2万余元,如被告公司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则由被告公司负担。至此该案顺利结案,得到双方企业的一致赞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