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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在泸州市禁毒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泸州中院副院长王郁逊通报称:一年来,泸州两级法院审结涉毒案件172件,毒品犯罪案件收结案数量呈现出下降趋势;随着信息网络及物流产业高速发展,“互联网+物流”成为毒品犯罪重要手段,运用网络通联工具洽谈交易、通过线上支付平台支付毒资、通过快递邮寄交付毒品的网络贩毒模式增多;从涉案毒品类型来看,除涉冰毒和海洛因犯罪案件外,涉新精神活性物质、国家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毒品犯罪出现,呈现出传统毒品和新型毒品并存的局面。
王郁逊介绍,泸州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从严惩处大宗毒品犯罪分子、职业毒犯、毒品再犯等,符合死刑适用条件的坚决判处死刑;依法严厉打击利用、教唆未成年人实施毒品犯罪或者向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犯罪及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容留未成年人吸毒犯罪,给予未成年人特殊关爱和保护;依法惩处零包贩毒及容留他人吸毒等末端毒品犯罪,遏制毒品消费市场,切断毒品蔓延渠道。在坚持整体从严、突出打击重点的同时,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区别对待、宽以济严、罚当其罪。对未成年人或具有从犯、自首、立功、初犯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毒品犯罪被告人,如主观恶性不深、人身危险性不大的,依法予以从宽处罚,分化瓦解犯罪,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发生。牢固树立铁案意识,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等原则,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针对毒品犯罪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新特点、新问题,及时展开调查研究,分析毒品犯罪案件特点、规律并结合实践总结经验、做法。
王郁逊表示,下一步,泸州两级法院将加强毒品犯罪审判专业化、现代化建设,不断完善禁毒工作相关机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元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