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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现将自治区司法厅直属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18日10:00-18:00进行。具体时间为:
【资料图】
235650216-235650222岗位:6月15日上午10:00-13:30
235650223-235650230岗位:6月15日下午14:30-18:00
235650231-235650240岗位:6月16日上午10:00-13:30
235650241-235650249岗位:6月16日下午14:30-18:00
235650250-235650256岗位:6月17日上午10:00-13:30
(二)资格审查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东二巷25号综合楼。乘坐45路公交车骑马山路站(原异型钢材厂站)下车,往北100米;或乘坐29、34、37、98、301、5201路公交车到克西路西站下车,往南(西山方向)500米;BRT5号畅和苑站下车,往南(西山方向)600米。
二、资格审查材料
(一)报名表和准考证(各1份);
(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照片,所填信息确保真实准确,手签姓名);
(三)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考岗位规定需要提供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30日之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四)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身份、工作经历、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五)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相关证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市)及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
(六)对国家、自治区政策范围内的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报考医疗卫生行业岗位时,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部门的认定材料。
(七)笔试加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时间截至2023年6月18日18:00,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者、资格审查不符或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者,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二)笔试加分的考生如不能提供符合笔试加分条件印证材料的,取消加分,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重新确定入闱人员。
(三)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要求,对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235650224岗位、235650227岗位、235650231岗位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109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司法厅直属系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91-5171770。
特此公告。
附件: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