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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工资找劳动局,劳动局会管。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其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用人单位需要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基本程序是这样的:
1.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2.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4.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5.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