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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警察同志,我刚在路上捡到一只‘小鸟’,好像是猫头鹰,不知道是不是受伤了。请你们帮帮忙。”
5月17日16时许,一市民提着纸箱来到大冶市公安局东岳路派出所,边说边给民警看。
△警民合力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经了解,该市民散步时,发现了这只“小鸟”在路边扑打着翅膀,但无法飞行。这只“小鸟”一双萌动的眼睛甚是惹人喜爱,但看到它弱小可怜又无助,附近有行人和车辆往来,因不知如何处置,于是赶紧找来纸箱将它小心翼翼的放入纸箱中,急匆匆的跑到附近的派出所求助。
“感谢您的爱心!这只‘鸟’长相虽然潦草了点哈,但它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目测是一只幼崽,可能从周边树上掉落下来的,目前还没有飞行能力。虽无明显外伤,但如不及时救助,可能会发生意外。”考虑到猫头鹰幼崽需由专业工作人员进行救助,民警当即联系了相关部门,并将小猫头鹰转入鸟笼,临时“安家”。
大冶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迅速赶至派出所,确认是猫头鹰幼雏,暂时无野外生存能力,不具备野外放生条件,需带回野生动物保护站进行照顾喂养,待其具备放生条件后放归大自然。
当天下午,民警已将猫头鹰幼雏移交野生动物保护站处理。
群众保护,民警救助,人人献力,共建共享。从警民合力救助林中仙子“白鹇”、“白鹭”,再到又萌又猛的猫头鹰和长相有点“潦草”的猫头鹰幼雏,我们的家园与“国家保护动物”的缘分一直不浅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