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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品牌专柜知假卖假?长沙市民起诉LV专柜售假获三倍赔偿 世界报道

互联网 2023-05-25 05:02:35

长沙市民罗小姐怀疑她和男友高先生于2020年9月在长沙市国金中心LV专柜购买的手袋造假,送检后结果为该手袋非LV公司生产。罗小姐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判决专柜退还其货款18700元,并赔偿三倍包款56100元。罗小姐已于近日收到该专柜转账的74800元。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法院观点

1、某某不是案件适格原告的问题:款项虽然是高某支付,但购物清单明确载明顾客为罗某某,罗某某原告主体适格。


(资料图片)

2、某店提及的罗某某在购买时即应识别手袋真假、并非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等问题:因经营者应当依约提供符合质量的商品,不能强加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自行甄别质量问题的义务,且未提交证据证明原告购买该商品超出其生活消费需要,故对该辩称,本院不予采纳。3、某店认为罗某某及其男友为职业打假人的问题:被告某店未提交证据证明罗某某及其男友为职业打假人,罗某某提交了购物小票、支付记录等,可证实其当日确从某店购买型号为VAUGIRARD的手袋。虽然原告男友高某在与被告工作人员沟通过程中有不利表述,但某店作为路易威登(中国)商业销售有限公司在长沙开设的直营门店,路易威登作为国际知名的奢侈品牌,其收货、售货应有明确的出入库清单和严格的管理流程,能证明收货、售货的时间、货号、购买者信息、货款流向等,且应具有对应性和可识别性,对其售出商品的可识别性应负有更大的举证责任,本案中,某店未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故应认定某店作为销售者,具有售假之欺诈行为,应退还罗某某货款18700元并三倍赔偿56100元。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法律分析

罗某某和其男友高某在LV官方专柜购买到假货,LV专柜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这也就是所谓的当消费者买到假货时,可以提出假一赔三的请求。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在商业购物中心的专柜也能买到假货,这是大部分消费者都没有想到的事情。作为知名品牌,既然卖出了高价,也要承担其给消费者提供高质量商品或服务的责任。虽然法院判决了三倍的赔偿给予受害者,但是惩罚力度远远不够。打击知假卖假行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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