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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强制拆迁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因为违章建筑本身就不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如果这些违章建筑没有被有关部门执行过强拆,那么在进行过拆除之后,有关部门会根据当地的房价以及物价水平,进行评估之后,做出相应的补偿。
二、违章建筑包括下列类型:
1.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
(资料图片)
2.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
三、违建房屋不是必须拆除,找法网提醒,按照现行城乡规划管理法律制度,以下6种情形就不应拆除:
1.若违法建筑对现有规划实施的影响程度并不严重,可以采取补救措施改正,则无须拆除。
2.拆除违法建设可能影响相邻建筑安全、损害无过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或者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
3.因当地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原因导致无批建手续或翻建手续,但属于村民唯一住宅的情形。
4.村民在自己宅基地或自留地范围内建设的附属建筑,比如车库、仓库等。
5.建设行为人因招商引资或行政允诺而建设的建筑物,也不宜简单认定为违法建筑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而应结合信赖利益保护原则,从维护政府公信力的角度允许采取补救措施合法化。
6.远期无证建筑。《城乡规划法》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早于该时间节点建设的房子,不属于必须拆除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