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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现实生活中,“假离婚”似乎成了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 为了子女上学、为了卖房避税,为了生二胎,为了更多一套房子、为了申请廉租房……动机五花八门,不一而足。
结果如何?越来越多的新闻曝光“假离婚”成真离婚后人财两失的悲痛教训,事实证明钻空子的行为只能支撑你耍一时小聪明,并不是长远可以实施的良计。另一方面来看:虽说夫妻之间需要真诚,信任,但是现实中愈演愈烈的事实告诉我们,再坚固的婚姻城墙,在金钱的炮火轰炸下,摧毁只需一个契机,比如“假离婚”。
近日网友咨询法妞这么一个问题:
两年前为了购置学区房,我跟妻子协议假离婚,并将两套房产过户在妻子名下。现在我要求复婚,但是妻子以“感情破裂”为由不承认是假离婚所以拒绝复婚。她这属于欺诈行为吗?我应该怎么办?能要回财产吗?
陕西润丰律师事务所的张诗唯做出了详细解答:
我们国家规定的有两种离婚方式,其中一个主要的离婚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从你的情况来看,双方已经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再次复婚,需要符合一般结婚条件,其中一个重要条件即是双方要自愿。从本案来看,离婚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很难认定为欺诈。
从你描述的情况看,首先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无论当时是否为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如果一方不同意复婚,是不能恢复夫妻关系了,这是关于婚姻关系。
关于财产方面,因为你方确信是假离婚,所以做出了不真实的意思表示,所以把房产、财产过户到了一人名下,在法律上可以主张欺诈,把违背真实意思的合同撤销,但是你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向人民法院证明你当时做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这样才有可能要回财产。
在夫妻双方看来的"假离婚",法律上确是真离婚,但从法律上看,在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离婚裁判文书生效后,原夫妻双方不再是一个家庭,而是变为两个独立的家庭。只要在形式上符合新政的要求,就应享受房产新政关于购买首套房屋的优惠政策,从而达到了规避政策的目的。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不要让你的家庭、婚姻经受风雨的侵蚀,假离婚这样的小聪明,没有法律这把保护伞的加持,怎么能在风雨中屹立不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