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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如果债务人需要的借款比较多,债权人都会要求对方放一些东西在这里进行抵押,或者是抵押证据,但是有些债务人却私下把原本抵押给债权人的东西变卖了,那么,债务人变卖抵押物构成犯罪吗,抵押物转让的法律限制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抵押人擅自处理抵押物构成犯罪吗?
北京市京师(济南)律师事务所李洪涛律师解答:
【资料图】
看抵押物的价值,如果价值不大的话,有可能就是不当得利,返还就行了。如果是价值巨大,可能构成侵占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法总则》规定,抵押物如由抵押人自己占有并负责保管,在抵押期间,非经债权人同意,抵押人将同一抵押物转让他人,或者就抵押物价值已设立抵押部分再抵押的,其行为无效。不经过债权人同意私自卖出抵押物,有诈骗嫌疑,是否属于犯罪,视抵押物价值、案件情节、后果等情况确定。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因此,抵押是一种债的担保,是法律为保证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一种担保方式。但抵押并不改变抵押财产的所有权的性质,抵押财产的所有权仍归属于抵押人。
抵押人不但可以占有抵押财产,而且还可以处分抵押财产,抵押的设立并不能从根本上影响抵押人对抵押财产的处分权。但由于该财产是抵押财产,在行使处分权时就应当受到一定的限制。
李洪涛律师解析:
借款抵押物有哪些
1、借款人所有的或是有权处理的房屋等地上不动资产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等:
2、借款人所有的或是有权处理的交通运输工具与机器等;
3、借款人承包的符合担保规定的荒山、荒滩等荒地土地使用权。
当然,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也存在一些财产是不允许进行抵押的,例如:依法被有关部门查封或监管的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存在争议的财产、医院学校等公益性事业单位相关设施等。如今,为了资金安全,银行贷款仍旧是以有担保贷款为主,因此,为了能快速获取贷款,借款人需要提前了解清楚担保贷款的相关知识,例如范围、注意事项等,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