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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转让法院已查封房屋的现象时有发生。因转让方原有的债务等纠纷未能妥善处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无法办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那么,房屋被法院查封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网友咨询:房屋被法院查封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资料图】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郭建炜律师解答:
买卖被查封房屋,不影响合同效力的认定。如果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买卖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就合法有效。即使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房屋被法院查封保全的,房屋买卖合同依然有效。
但是,存在的问题是,在房屋被依法查封的情况下,购房者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为根据《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此可见,房屋作为不动产,应当以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屋合同签订后已被法院查封,在查封期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只有在该房屋解除查封之后再要求卖方履行过户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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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炜律师解析:
现在司法实务中的主流观点认为,行政机关对案涉房屋所有权转移进行的限制,仅与合同履行行为有关,并不因此影响房地产转让合同的效力。《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关于“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地产不得转让”的规定,为管理性规定,不属于《合同法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虽然当事人就已被查封的房产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但是买受人并不能请求出卖人强制履行过户义务。我国《物权法》明确了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生效为原则,因此如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则买受人权利无法从根本上得到保障。
转移、变卖已被人民法院查封的财产,将可能被人民法院处以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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